《新加坡日报社21日讯》 一名在新加坡工作的菲律宾籍女佣,趁雇主不在家、保险箱未上锁,五度伸手行窃,盗走总值超过 4346新元的现金与金饰。案发后她遭警方逮捕,并于昨日承认罪行,最终被判入狱两个月,并须向雇主赔偿部分损失。

36岁的被告 卡斯特罗(Castro) 面对两项偷窃控状,她于 9月20日 承认其中一项,另一项则在判刑时一并考虑。

偷窃五次 将赃物汇回国

案情显示,被告自 2023年起 在位于西海岸路一带的公寓单位担任女佣,主要负责烹饪与家务工作,为雇主一家四口服务。

今年 8月12日,雇主打算从家中保险箱取出人民币时,发现里面的现金与金饰不翼而飞,随即报警处理。

调查发现,被告自 2025年3月 起萌生偷窃念头,多次趁保险箱未锁、橱柜未关妥之际,伸手盗取财物。她在 3月至8月期间至少犯案五次,共偷走价值 4346新元 的现金与金饰。

部分金饰被她拿去典当换取现金,所得款项则通过汇款方式寄回菲律宾,由丈夫用于支付医药费及两名孩子的生活开支。

判监两个月 须赔偿1871元

警方于 8月18日 将被告逮捕,并在两天后将其控上法庭,自此被还押至今。

法官在聆听案情后,判处被告 监禁两个月,并谕令她向雇主 赔偿1871新元 的损失。